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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产公证继承流程详解(房产公证)

发布时间:2023-07-06 01:10:58 来源:互联网


(资料图)

房产公证继承流程详解,房产公证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,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!

1、你朋友父亲的做法是违法的,侵犯了其他子女的合法权益,是无法办理公证的,理由如下: 由于房子是你朋友父母的共同财产,因此,属于母亲的1/2产权,在母亲去世后(没有留下遗嘱),将按照《继承法》第十条的规定,由包括配偶(朋友父亲)及七个子女在内的继承人共同继承,每人各得遗产的1/8。

2、 2、虽然父亲拥有房子的大部分产权(自己的1/2产权,再加上分得母亲的1/8产权),但毕竟并不拥有房子的全部产权,因此,父亲想把这套房子给七个子女中的一个子女,现在又不想让其他的子女知道是不现实的,因为涉及到产权变更(继承及赠与),按规定必须到公证处进行公证,否则,房地产管理部门将不予受理。

3、且即使父亲通过关系瞒天过海做了公证及产权变更,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其他六个子女,仍然有权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请求判决变更无效,并按法定程序予以继承。

4、 3、虽然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朋友父亲的,但夫妻共同财产的属性是不会改变的。

5、 4、父亲唯一能做的就是把属于自己的那部分产权(自己的1/2及继承的1/8),赠与给自己喜欢的那个子女;或立下遗嘱,在自己百年后,属于自己的产权由自己喜欢的那个子女继承。

6、 回答:2009-11-27 22:27 共0条评论...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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